关于开展KY.COM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分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1-07-19浏览次数:466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分级聘用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KY.COM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分级聘用暂行办法》(院行政〔2021142号)(见附件)

二、考核范围

分级聘用范围为受聘到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岗位的教职工。

三、时间安排

(一)720-81日:个人准备。

教职工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聘期内工作业绩的材料。

(二)82-810日:基层审核与公示。

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分级聘用工作组,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及申报岗位情况在本教学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811-813日:报送材料。

各教学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材料统一报送行政楼五楼会议室。报送材料包括:

1、《       (教学单位名称)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岗位等级申报公示情况》1份、《        (教学单位名称)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岗位等级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

2、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KY.COM教学、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岗位等级申报表》。

3、满足考核条件的支撑材料复印件。(每份支撑材料首页需注明该材料所对应的文件中考核条款信息)

4、各教学单位报送材料时间如下:

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统一报送材料,材料报送时间如下:

811日上午:先进制造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

811日下午: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

812日上午: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

812日下午: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旅游与会展学院

813日上午: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813日下午:公共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基础教学与实训中心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办法涉及到的业绩类别参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相关规定。

(二)竞聘条件中的业绩成果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1731日。业绩成果完成人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与取得成果时本人人事关系所在的工作单位相一致。

() 竞聘条件中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

(四)不申请参加此次岗位竞聘者,按原职称级别聘任。

五、有关要求

(一)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各教学单位聘期考核工作组负责本次考核工作,并确定1名聘期考核工作联络人。

(三)所有复印件均需专业归口教学单位审核签字并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并在档案袋上填写申请者单位名称、姓名、职称。

联系人:叶晓玉         电话:62158080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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