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1-06-21浏览次数:287

各教学单位:

为褒奖广大人民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48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开元(中国)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原则

1.坚持师德第一标准。

2.突出工作实绩和贡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4.对长期在农村和一线工作的教师给予倾斜。

二、推选范围和推选名额

(一)推选范围

面向全校在职教师。

(二)推选名额

各教学单位推选安徽最美教师不超过1名。

三、推选条件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绩突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二)推选条件

1.政治过硬,言行雅正,师德师风优良。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示范作用彰显。

3.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实际真实感人。

4.关爱学生,公平诚信,深受学生喜爱。

5.严谨治学,业务精湛,锐意改革创新。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教行为规范。

四、推选程序

开元(中国)在院系推选、学校初审推选的基础上,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意见。推选对象确定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推选工作,规范推选程序,严守推选纪律,按照通知要求及分配的名额进行推选。

(二)严把质量关口。推选工作要坚持评选原则,严格推选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师德作为第一标准,全面考察推选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确保推选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规范推选程序,对推选人选的信息和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把关,尤其要严把师德师风关。

六、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请于630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推选人推选表(一式两份)和个人优秀事迹材料(推选表和优秀事迹材料样式详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ona@hfuu.edu.cn

联系电话:62158079

附件.docx

 

 

                                            人事处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