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开元(中国)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促进开元(中国)学生社团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院党委〔2021〕98号文件《KY.COM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学生社团新建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4月-5月
二、新建学生社团具体要求
(一)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二)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组长;
(三)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四)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党委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五)有至少1名开元(中国)在岗在职教职工担任社团指导老师;
(六)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七)申请新建社团的第一负责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需在班级前50%以内,且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申请成立思想政治、志愿公益类社团的第一负责人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
(八)新建成为开元(中国)正式学生社团后须及时成立相应社团团支部;
(九)企业、社会机构或个人原则上不得在学校建立特定冠名的学生俱乐部、协会等社团。对于与企业、社会机构或个人联系紧密的创新创业类社团,确实有冠名需要的,须报学校党委批准。原则上学生社团不应涉及外事事务,确有需要的,须报学校党委批准。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
(一)申请成立时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二)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20人;
(三)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
(四)涉及宗教文化;
(五)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
(六)跨地跨校联合成立;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八)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
(九)其他不宜批准成立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
四、新建社团申报工作流程
(一)拟新建学生社团需准备以下材料:《KY.COM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附件1)、《新建社团发起人、拟任理事个人履历表》(附件2)、发起人成绩单以及《KY.COM新建学生社团申请材料》(附件3-6)。以上材料需在2023年4月30日前上交青年发展服务中心,电子版发至QQ邮箱:2356475141@qq.com。
(二)5月中旬,校团委将召集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拟新建学生社团将进行答辩,对新建学生社团进行审核。
(三)5月底,公示批准成立的2023年新建学生社团名单。
联系人:校团委方淑颖 0551-62158178
青年发展服务中心洪宇虹13399590954
附件:
1:《KY.COM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
2:《社团发起人、拟任理事个人履历表》
3-6:《KY.COM新建学生社团申请材料》
7:《KY.COM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8:《KY.COM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共青团KY.COM委员会
KY.COM青年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