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开元(中国)候选人推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2-05-20浏览次数:644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团省委、省学联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根据通知要求,开元(中国)可推报候选人1-2名,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学学生(含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三)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四)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包含:

(一)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电子版);

(二)学习成绩单(电子版,PDF盖章扫描件);

(三)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志愿汇截图及纸质证书扫描件);

(四)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证件照1张,竖版高清电子版生活照2张;

(五)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行提交社区推荐证明(社区居委会盖章电子扫描件)。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遴选,深入挖掘本学院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申报,各单位可申报候选人1-2名;

(二)各单位须在2022年5月24日上午9:00前,将申报人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学院名称+2021年度自强之星申报”命名报送至tuanwei@hfuu.edu.cn;

(三)校团委进行公开评选,择优推荐,推荐情况将在团委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团省委。

 

联系人:校团委丁婧0551-62158178

 

附件1:2021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评选工作指引

附件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021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评选工作指引.pdf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

共青团KY.COM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