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推荐19小教路文静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反映。
公示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3-211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59150 反馈邮箱5620848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