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合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行政〔2024〕172号)》、《合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校行政〔2024〕124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2〕40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4级本科学生申请调整专业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学校在教学资源允许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
(三)原则上面向全日制在籍普通本科一、二年级学生,非一年级学生转专业须编入一年级。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只能调整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的学生。
(二)因疾病等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经县级二甲以上医院出具证明,身体条件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
(三)因招生等政策变化,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等原就读专业调整的学生。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符合国家文件要求的原则下,学校应优先考虑。其中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转专业,需提供休学创业相关证明材料、与转入专业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退役后复学的学生转专业,需提供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一)在校学习未满一个学期的学生。
(二)当年招生章程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三)应予退学的学生。
(四)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五)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六)以专升本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七)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学生。
(八)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申请转专业受限:
(一)中外合作办学和非中外合作办学不能专业互转。
(二)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专业仅限转入艺术类专业。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
(三)不同高考类别(文史/历史组、理工/物理组、艺术等)之间不得互转。
(四)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
五、工作流程:
1、各学院根据培养条件和学生需求确定各专业调入计划,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计划进行核准,核准后统一公布。
学生根据公布的专业及接收人数计划表(见附表),填写《合肥大学本科学生申请调整专业审批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同意转出后,向拟转入学院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加盖原所在学院公章的学生成绩表)。
2、接收的学院在接到学生转专业申请后,须对相关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告知学生本人拟转入专业须补修的课程(模块)及学分,对可予置换的课程(模块)及学分进行认定,并经学生确认。
3、各转入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应考核(具体考核方案详见附件2),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汇总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后的申请表及学生成绩表提交至教务处复核。
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行文,传达至各学院。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需向相关学生发告知书,通知学生去新专业学习。
六、学籍管理
转入学生原则上应插班就读,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转入学院应按照校文件安排专人及时做好转入学生课程(模块)修读指导等工作。
七、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转入前学生学费按原专业标准收取。
八、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参照2024-2025学年教学日历)  | 办理事项  | 
1  |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8教学周周五(2025年1月3日)  | 公布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及 考核方案  | 
2  | 报名时间截至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第2教学周  周四(2025年2月27日)  | 学生向各学院教学办公室递交转专业 申请材料  | 
3  |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2教学周 周五(2025年2月28日)  | 各学院汇总申请转入学生名单,通知学生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 
4  |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3教学周 周一至周二(2025年3月3-4日)  | 各学院根据需要组织考核  | 
5  |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3教学周周三 (2025年3月5日)  | 各接收学院确定并公布拟接收学生名单  | 
同时送名单及支撑材料至教务处 教学运行科  | 
6  |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3教学周 周四至周五(2025年3月6-7日)  | 教务处对各学院所报材料进行汇总、 复核  | 
7  |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4教学周  | 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 
8  |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5教学周  | 报学校审批、颁布文件并传达各学生所在学院、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去新专业学习  | 
 
注:若有变动,流程时间将在开学后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发布。
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及不影响相关学生的学业,请各相关学院、相关学生严格按照此通知的时间节点办理转专业事项。逾期将不再办理,特此通知。
本转专业实施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 2024级各专业尚可接收的学生情况统计表  | 
学院  | 系别  | 专业名称  | 本专业尚可接收的学生人数  | 师资、教学设施条件是否满足  | 
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  | 建筑系  | 建筑学  | 10  | 是  | 
土木工程系  | 土木工程  | 10  | 是  | 
交通工程系  | 交通工程  | 10  | 是  | 
智慧交通  | 10  | 是  | 
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系  | 小学教育  | 3  | 是  | 
学前教育系  | 学前教育  | 2  | 是  | 
应用心理学系  | 应用心理学  | 2  | 是  | 
旅游与会展学院  | 会展经济与管理系  | 酒店管理  | 5  | 是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5  | 是  | 
旅游管理系  | 旅游管理  | 5  | 是  | 
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系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7  | 是  | 
能源化学工程  | 7  | 是  | 
材料工程系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9  | 是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9  | 是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双元制国轩班)  | 16  | 是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数学与统计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4  | 是  | 
数学与统计系  | 应用统计学  | 2  | 是  |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系  | 软件工程  | 6  | 是  |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  | 是  | 
智能科学与工程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  | 是  | 
智能科学与工程系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4  | 是  | 
智能科学与工程系  | 网络工程  | 4  | 是  | 
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  | 生物工程系  | 生物工程  | 10  | 是  | 
环境工程系  | 环境工程  | 10  | 是  | 
食品工程系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0  | 是  | 
生物工程系  | 生物制药  | 10  | 是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系  | 英语  | 15  | 是  | 
德语系  | 德语  | 10  | 是  | 
东语系  | 日语  | 10  | 是  | 
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 自动化系  | 自动化  | 15  | 是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电子信息工程  | 15  | 是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通信工程  | 9  | 是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8  | 是  | 
机械工程系  | 机械电子工程  | 8  | 是  | 
机械工程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0  | 是  | 
智能制造系  | 智能制造工程  | 0  | 否  | 
智能制造系  | 车辆工程  | 0  | 否  | 
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汉语言文学  | 24  | 是  | 
新闻与数字传媒系  | 新闻学  | 6  | 是  | 
新闻与数字传媒系  | 网络与新媒体  | 10  | 是  | 
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系  | 工业设计  | 5  | 是  | 
产品设计  | 0  | 否  | 
空间设计系  | 环境设计  | 0  | 否  | 
艺术与科技  | 0  | 否  | 
数字媒体系  | 视觉传达设计  | 0  | 否  | 
动画  | 0  | 否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投资金融系  | 金融学  | 6  | 是  | 
投资学  | 4  | 是  | 
经济贸易系  | 经济工程  | 5  | 是  | 
经济学  | 5  | 是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  | 是  | 
财务会计系  | 财务管理  | 5  | 是  | 
会计学  | 15  | 是  | 
工商管理  | 5  | 是  | 
物流管理系  | 物流管理  | 5  | 是  | 
供应链管理  | 5  | 是  | 
附件1:合肥大学本科生申请调整专业审批表
附件2:各学院调整专业考核方案
 
合肥大学本科学生申请调整专业审批表.doc
各专业转专业考核方案汇总.zip
                                                                                                                                                                                      教务处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