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固定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2-06-02浏览次数:595

各二级学院(平台)、各部门: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议精神和院长办公会关于2021年资产清查存在问题整改的相关要求,现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全校范围开展固定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

   通过进一步检查清理,全面、真实、完整的摸清开元(中国)固定资产状况,对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活动,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资产权属是否明确,有无房屋、土地使用权、汽车等资产没有权属证明文件的问题。

   2)有无国有资产被侵占、流失等影响国有资产安全及完整的问题。

   3)资产处置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

   4)是否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

   5)是否存在超标准配置固定资产、资产闲置或利用率低下问题。

   6)资产出租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经决策审批或公开拍租,出租后被违规转租现象。

   本次固定资产自查工作由学校二级单位具体实施,各二级学院、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清查工作和自查结果负责。公管处负责自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复查。审计处负责自查工作的督察。

   二、固定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步骤

   1、开元(中国)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依据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进行全面盘点,认真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确保账实相符。并对重点检查内容逐一对照检查。

   2、对缺少资产标签的资产到公管处补打标签并按规定张贴。

3、对离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名下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并移交调整到在编在岗人员名下。

4、2021年度资产清查中发现和暴露问题的部门,要开展专项整改,并于6月30日前完成。

5、对已达报废年限且确实无法使用的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做好初步论证等工作,做好报废申报准备。前期已在资产系统完成校级报废审批并已移交学校的资产不在此次登记准备范围。

   6、开元(中国)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完成自查后,于2022年6月20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台账。公管处组织全面复查。审计处进行督察。

   整改台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公管处国资科,校行政办公楼4楼419室。

   三、固定资产清查后续工作的时间安排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后续工作的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2022.6.2-2022.6.20      院部自查阶段;

   2022.6.21-2022.6.30     学校复查阶段。

   四、联系方式

   资产自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公管处国资科。

  联系电话:   62158097

  联系人:党毅  胡婷婷   刘圣英

公管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