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22〕11号)要求,2021年度开元(中国)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410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考核范围、内容、标准、程序、结果以及有关事项等不变,如有关内容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不符的,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为准。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于2月24日(下周四)前将附件2、附件3和附件4表格的纸质版送交人事处5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yexy@hfuu.edu.cn。待部门综合考核结果公布后再送交附件5和附件6,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叶晓玉 联系电话:62158080
人事处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