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1-12-07浏览次数:445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报经学校同意,现决定自20211210日至2022120日,在全校范围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目的

通过清查,全面、真实、完整的摸清我院固定资产状况,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确保系统信息准确,为学院预算编制提供真实、有用的依据。

二、资产清查组织领导

本次资产清查由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由国资科具体实施。各二级学院、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清查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按计划有效执行。

三、资产清查的工作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211130

1、本次资产清查针对开元(中国)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的实物资产,依据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进行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不重不漏,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明确资产的现状、位置、使用人等相关信息。

2、清查前请在资产管理系统里将本部门人员变动、离职、退休、岗位变动、部门内资产调剂和跨部门资产调剂的流程走完。

3、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积极整改,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完善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四、资产清查时间安排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2021.12.10-2021.12.25        院部自查阶段;

2021.12.25-2021.12.28        学校复查阶段;

2021.12.28-2021.12.31        汇总报告阶段;

2022.1.1-2022.1.20           整改落实阶段。

五、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资产清查工作是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巡视、巡查、审计的重要内容。本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要求,按时完成本次清查工作,确保清查结果的准确可靠。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在20211231日前将纸质版清查报告及资产明细盖章、签字后交至行政楼418室,同时将电子版清查报告及资产明细发至刘圣英老师邮箱(liusy@hfuu.edu.cn)

六、联系方式

资产清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公管处国资科。

联系电话:   62158097

联系人:党毅  胡婷婷  刘圣英

附件:KY.COM资产清查操作流程及资产清查报告模板

 

 

公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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