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任务已经开始,本次采集任务涉及内容较多,需各教学单位提供基础采集信息,所需填写表格及指标说明见附件1。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评估是对开元(中国)综合办学实力的普查,国家和省教育厅将以此对各高校办学条件指标进行测算,所以要求数据准确。请各教学单位填报人员认真对待,以“附件2:2021年数据填报指南”为指导,严格按照附件1中采集表的“填报示例”来填报。
教务处对口业务科室配备专人(见附件4:2021年数据采集(教学相关统计数据) - 联系人)负责对接各项数据填报。各教学单位统计人员所报数据报表仅需电子版,请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按业务归口发至指定邮箱(见附件4文件中的“材料提交电子邮箱”)。
教务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