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期末离校及暑期留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1-07-08浏览次数:635

各二级学院:

期末在即,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筑牢暑期疫情防线,坚持以学生为本,保障学生安全平稳离校和暑期顺利留校,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开元(中国)实际,现将2021年学生期末离校及暑期留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学生顺利离校

(一)毕业生应于713日中午12点前离校完毕,714日起物业工作人员开始清理毕业生宿舍;非毕业且不留校学生应于718日中午12点前离校完毕。居住地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离校,视疫情变化再行安排;居住地在低风险区的学生要做好途中个人防护。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离校时间的,由学生主动填写延期离校申请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填写延期离校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713日前报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审批。

(二)各学院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离校返乡学生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居家和旅途个人防护,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引导学生出行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安康码等防疫管理措施;引导学生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各学院应建立工作台账,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暑期离校、留校学生健康状况和形成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保持“校、家联系”,主动联系离校学生,确认行程和到达目的地时间。对未按时离校返家、原因不明的学生要逐一确认到人,及时联系家长,严防出现学生滞留途中情况。

二、有序组织暑期留校

(一)申请范围: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暑期留校工作,本年度暑期留校学生限参加认知实习等教学活动和考研学习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

1.符合上述范围的学生主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KY.COM2021年暑期学生留校申请表》(附件3)。

2.各学院严格审查申请者资格,与获批准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附件4),协议书学生本人和学院各执一份,审批手续须完备齐全。

3.各学院在713日前向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提交暑期留校申请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暑期留校住宿地点

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原则上住在现有宿舍区内,需要调整的待汇总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学生申请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各学院要仔细斟别、认真审核,既要保障学生权益,也不能给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行方便。学生申报材料不实的、审核失职的相关负责同志,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责。

2.各学院因认知实习等教学活动要留校的学生人数,以相关职能部门统计为准。如有新增,请形成书面说明,经教务处、研究生处等对应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生处。

3.为及时稳妥安排留校学生的住宿事宜,暑期留校由学院汇总后一次性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逾期不再补办。

4.学生安全重于泰山,各学院要坚持包保责任,谁组织、谁管理,谁审批、谁负责。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成立由学院领导、学工办主任、辅导员或指导教师组成的暑假留校学生临时管理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组织纪律和安全教育;要安排值班教师落实留校学生的服务管理工作,每天完成考勤工作,出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暑期教师值班安排表(附件6,暂定由719日开始至831日)纸质及电子版与留校申请汇总表一并报送。

三、其他事项

关于暑期封楼时间和暑期留校相关管理服务安排,将于后续再行通知。

 

附件:2021年暑期留校申报材料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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