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实验与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21-07-07浏览次数:264
| |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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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KY.COM教师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修订)》(院行政〔2021〕117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依据《KY.COM教师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修订)》(院行政〔2021〕117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2020-2021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二、参加考核的教师根据所学专业和任课情况归属到相应的二级教学单位进行考核,并计入各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师总数之中。各二级教学单位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数的10%以内。 三、考核完成后,附件2《KY.COM教师2020-2021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登记表》等原始材料由各二级教学单位存档。附件3《KY.COM教师2020-2021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电子版请于2021年7月16日前发送到zhaohengzhi@hfuu.edu.cn,纸质版汇总表由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行政楼323室(联系人:赵恒志,电话62158056)。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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