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海外华文教师研习班课程视频剪辑制作
2、项目内容:
我部门受委托承担华文教师线上研习班课程。按照活动要求,对所有课程视频进行录制和后期制作。
3、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14天视频拍摄期间完成所有课程的录制;课程结束2周内完成后期视频制作。无条件配合我方需求制作视频,将要求的各种素材添加至所有课程视频中。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天数 | 规格 |
1 | 摄像机 | 4 | 14 | 视频清晰度不低于1080P(30HZ) |
2 | 采集卡 | 2 | 14 | 1080P以上高清信号采集 |
3 | SDI 转换卡 | 2 | 14 | 摄像机信号转换 |
4 | 音频分配器 | 10 | 14 | 声音入/出制作平台 |
5 | 各种线材 | 130 | 14 | USB 连接线、HDMI线、音视频线、网线等 |
6 | 电源插线板 | 2 | 14 | 公牛或同等品质 |
7 | 备用设备 | 1 | 14 | 按照一主一备原则准备,备份设备和主设备同等 |
8 | 导播台 | 2 |
| 导播切换台 |
9 | 摄像工程师 | 1 | 14 | 5年工作经验 |
10 | 系统工程师 | 1 | 14 | 5年工作经验 |
11 | 视频制作工程师 | 1 | 28 | 5年工作经验 |
(2)要求:制作后视频画面清晰,音频顺畅,课程内容无长时间停顿等。完成后,随时根据我方上传网站要求调整视频格式、大小等。
二、报价约定
本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含设计费、软件费用、设备费、人员费、交通运输费、餐饮住宿、税费等)均包括在总报价内,总报价按课件课时计算。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预算费用不超过340元/课时。
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所发生的税费,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保人经营范围含广告制作、视频制作、设计等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要求
1、因该项目还存在不确定性,若我部门未按计划承担该华项目,该公告作废,我部门不承担投标人任何损失。
2、成交供应商须按报价项目实施,不得擅自修改方案和更换材料。由于活动的特殊性,在服务期间中应提供优质硬件和良好服务,以保障预期效果。
3、投标企业应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企业营业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服务内容。
4、本采购需求是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服务需求。项目实施中,若成交方案存在缺陷、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而导致成交供应商方案改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提供须额外增加的相关货物及服务。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部分的报价风险。供应商需自行对授课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5、供应商须承诺: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方案(含视频脚本)进行完善,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方案调整,无条件严格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修改。采购人交付场地后,按采购方要求时限内完成会场总体布置工作。
五、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年度年审合格、原件携带备查);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活动报价、服务时间、具体安排及服务承诺;
重要提醒:以上材料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样本装订密封,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3日17:00前,请将密封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送达KY.COM一期17号楼3楼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