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KY.COM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 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党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次数:10






院行政〔2021267



关于印发《KY.COM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校直各部门:    

《KY.COM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KY.COM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KY.COM

20211229



KY.COM长办公室                     20211231日印发



附件

KY.COM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2019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皖教科〔2020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开元(中国)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相关文件、通知,结合开元(中国)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安徽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的需要,以持续提升开元(中国)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紧密围绕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培养的需求,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进行积极探索。

第二条 项目申报人应为开元(中国)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有比较丰富的研究生教学实践或教学管理经验,并承担相应的研究生指导、教学或管理工作。

第三条 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项目立项实行总量控制、指标到院,根据各二级学院当年在校研究生规模核算指标。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当年核算的指标数进行推荐。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第五条 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及当年申报指南执行,项目推荐名单原则上从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产生。

第六条 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参照《KY.COM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院行政〔2020147号)执行。

第七条 项目类型及相关资助标准如下:                      (万元)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备注

基地建

研究生协同育人基

2

5

/


课程

建设

线上课程(MOOC

2

8

20


全英文/双语课程

1

/

/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

5

10


专业学位教学案例

1

/

/


教学

研究

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0.5

2

/

主要资助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重点教学研究项目

0.8

3

/

重大教学研究项目

1

5

/

教材

建设

新编教材

/

5

10


修订教材

/

3

6


导师

建设

高水平导师

/

1(奖励)

/


导师团队

3

/

/


教学成果奖

按照学校教学成果评选和奖励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同时废止《KY.COM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和管理办法(试行)》(院行政〔201461号)。




 — 4 —